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部決制定專法防制,必要時比照家暴法,強制隔離霸凌者與受凌者。
但從社會犯罪學來看,專法可能使霸凌手法更隱密,使受害人更不敢張揚,造成「霸凌地下化」;而且,許多霸凌是以網路及言詞羞辱為之,使「霸凌虛擬化」。這就如同黑道「地下化」,網路犯罪「虛擬化」,不是有專法就能解決。
社會犯罪可以報警,可以密告而不被察覺,但校園受害學生若向老師反映,即使校方隱匿名字,除非霸凌者同時欺侮很多人,否則必然知道「告密者」是誰,二次霸凌仍可能出現;至於鼓勵見義勇為,同學恐怕遭報復而不敢。
許多學生對霸凌行為不自覺,常說「因為他很白目,才開個玩笑」,對這種「良性霸凌」,強化教育環境和體制,結合教育與衛生心理單位,給予霸凌者與受害者輔導,是可行的;但「惡性霸凌」就不是如此了,改善教育環境和體制的遠水,恐怕救不了近火。
從社會犯罪學來看,校長猶如市長,無法了解全校學生個別行為,尤其「地下化」、「虛擬化」的霸凌,何況有些教師(如同警察等司法人員)縱容、消極不處理。
「強制隔離」是方法之一,老師不盡責就換人,也許能奏效,但若全班都參與霸凌,不可能要全班轉走,因此安排受害者轉學是不得已的作法,但安排受害者轉學,公平嗎?如果要霸凌者轉學,其他學校會接受嗎?
從社會犯罪來看,防範、制裁犯罪的「專法」多得很,更有社工、心理輔導人員,但犯罪可曾銷聲匿跡?
雖然如此,防制犯罪不能因此縮手,校園預防霸凌也一樣,霸凌也許永遠不會消失,甚至地下化、虛擬化,但無論防範或懲治,救一個是一個,雖然悲觀,但也有樂觀的一面。
蒯立(台東市/輔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