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桶裝瓦斯有諸多不合理現象,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會日前通過定型化契約範本,明訂鋼瓶退給原瓦斯行時,可依約拿回保證金,若瓶中尚有殘氣,可按重量比例退錢,此舉令人叫好。
瓦斯是生活必需品,新建大廈或市區都已用天然瓦斯,但鄉下、偏遠地方和攤販等,桶裝瓦斯依然占大宗,透過法律的制約,民眾不再成為羔羊,影響非常深遠。
記得第一次購買桶裝瓦斯時,瓦斯行要求一千兩百元保證金,多年來從沒想到「押金」退還問題,日前因搬家,鋼瓶搬運不便想要退還,詢問老闆可退多少,沒想到只剩一百元,老闆說這是不成文的規定,換句話說,是瓦斯業的默契,消費者莫可奈何。
事實上,這是一頭牛被剝了兩層皮,從消費行為來看,購買瓦斯時預付了鋼瓶費用,表示所有權已移轉,而且再叫瓦斯時,雖非原先的鋼瓶,但象徵鋼瓶價值不變,使用過後退還,理應退回原本金額,因為鋼瓶可重複使用,並非用過即丟的消耗品。
瓦斯業則認為,鋼瓶會折舊破損,平時要保養與維護,不應以原價收回;但消費者購買瓦斯時,業者已有利潤(瓦斯,非鋼瓶),瓦斯行賺了錢,挪出部分盈餘,當作鋼瓶維護費,這是投資的項目之一,不該轉嫁給消費者;至於折舊的程度,必須提出合理數據,合乎效率遞減的原則,不能業者說了算。
雖然法案尚未通過,定型化契約沒強制力,但總算有規範可依循,這是對消費者的保障,瓦斯業若不願配合,民眾可向消保會申訴,別讓被瓦斯行吃定。
無明(台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