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論及「愛」由受生,若是無「受」就不會生起「愛」著。但「愛」是由於接「觸」所致,若沒有接「觸」,則不會生起苦樂感「受」。《雜阿含經》卷八(大正二‧五○上)云:「六觸因緣生諸受」,所以「受」是由於「觸」而來。
又,觸是由六入門而生。假使沒有六識統攝六根,只有六根對六塵境,也不可能生起「觸」。六入是「觸」的對外門戶,而「六入」是因「名色」而有。假使只有「色」(物質),是不能產生「觸」的,如:死人(無任何知覺)。假使只有「名」(精神),也不可能有「觸」,如盲聾之人(無法感受外境存在)。色、心和合,才會有「觸」的產生。
色即五陰中的「色陰」,心即五陰中「受、想、行、識」四陰;了別物質現象(色),名「識陰」;領納此色,名「受陰」;行起貪瞋,名「想、行」兩陰。五陰具足,故有覺觸。所以,「觸」是由名、色而有。「名、色」,是由初托胎的識(精神、阿賴耶識)而有。
初托胎時,名「歌羅邏」(中陰身初受胎時),此時即具足三事:一、命,二、煖,三、識。業報風連續維持的氣息,為「命」;精血不臭不爛,名為「煖」;一期心之主,是「識」。由識托胎,故有四肢、頭、身等六皰(頭、身、二手、二足)開張,此為名色和合。所以,「名色」是由「識」而有。
過去二因
十二因緣的過去二因,是無明與行。無明:即是愚昧,是由煩惱而起之惑。行:即是業,是在迷惑之下,盲目造作之後果。這二支,是過去所造下之業因。人之所以有投胎的業識體,乃由過去業力所造作故。
過去持五戒的善業,由此善業成為人道中的「名色」;過去破五戒的惡業,此惡業所招感的生、老、病、死於三惡道中受報。故知,「識」由於過去的「業」力,業力即是「行」也。行由「無明、癡愛」,造作眾「行」,使識流轉。
推過去至未來
從過去到今世,從今世的「愛、取」緣「有」,而「有」已包含了果,能招至未來的生、老死。(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