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貴賤,要算作是血統在社會生活中最重要也最現實的功能。具體地說,就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血統高貴的,其人也高貴;血統卑賤的,其人也卑賤。可見,單有血統還不行,還要血統好。一要高貴,否則便是「賤種」;二要優秀,否則便是「孬種」;三要純正,否則便是「雜種」;要清白,否則便是「野種」。「野種」和「雜種」在中國是罵人的話,而且極其刻毒,所以非回罵不可。
於是,一個人要想使自己顯得高貴一點,就不能不把自己的血統弄得高貴起來。
比如曹操,是宦官曹騰養子曹嵩的兒子,在當時實在算是「出身不好」的,於是自作《家傳》,宣稱是曹叔振鋒之後。其實,曹家先前再闊,與乾兒子的兒子又有什麼關係?何況追溯得愈遠,自然愈不可信;劉備就滑頭得多,僅僅自稱是漢中山靖王之後,年代不遠,相對可靠,又與當今皇上沾親帶故,便一下子飛黃騰達了起來。
可惜,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這樣攀龍附鳳的。這就要想辦法「結緣」,例如就是娶個血統高貴的老婆,或者嫁個血統高貴的丈夫,因為所謂的「血緣關係」,即是以經緯兩條線索交織而成的人際關係網絡。「經」即父系「血統」,「緯」即母系「血緣」。
辭書上往往把血統和血緣混為一談,其實不然。統,是縱向的;緣,是橫向的。統,指「一脈相承」,所以只有父子、祖孫,才叫「血統」。緣,有纏繞、攀援、牽連、順沿、憑借等義,算是「拉扯」來的,所以「緣」低於「統」。
比如:父子祖孫,是血統關係;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是同一血統的血緣關係;表兄弟姊妹,則是不同血統的血緣關係。至於姑嫂連襟,就連「血緣」關係都沒有了。所以父子親於兄弟,堂兄弟親於表兄弟,表兄弟親於姑嫂連襟。「統緣」之別,也就是「親疏」之別。
血統與血緣,雖有親疏、內外、縱橫之別,卻並不意味著血緣就不重要。相反,因為同一血統的人不能婚配,則家庭要建立,家族要擴展,種族要延續,就非到血統以外的家庭、家族那裡去結「緣」不可,這就叫「姻緣」。「姻」即「因」,即「因而成親」,又叫「婚姻」。
細說一點,男子娶妻曰「婚」,女子嫁夫曰「姻」。故妻之父為「婚」,夫之父為「姻」,相互間的關係就叫「婚姻」。之所以叫「姻親」、「姻緣」,而不叫「婚親」、「婚緣」,是因為只有通過女方才能「結緣」(故婚姻二字皆從女)。
這些姻緣顯然又要造就許多新的血緣和親緣,這些新的血緣和親緣,又要到別的血統那裡去「結緣」。這樣由家庭而家族,由家族而氏族,由氏族而民族,也就終至「四海之內皆兄弟」了。
可見,所謂「親」,實際上有兩種,一種是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一種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姻親」。姻親雖然不如血親,但好歹也是「親」;何況,非血親之親,無論人數、種類,都比血親多。
比如同輩血親,無非兄弟姊妹。就算加上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族兄弟姊妹,也還是兄弟姊妹。姻親的名堂就多了:連襟、妯娌、姑嫂、郎舅酘酘稱謂也多:嫂子、弟妹、姊夫、妹夫、小叔子、小姑子、小舅子、小姨子,不一而足。幾乎沒有哪個民族像我們這樣分得那麼細,這些都是為了「別內外,定親疏」。但既然有親有疏,就說明並不局限於小範圍內,是可以泛的。
親可以泛,則情也可以泛。什麼是親?親的本義是「感情深厚、關係密切」。所謂親情親情,就是說情由親生,親由情定,一泛俱泛。這樣,一個有道德的人,就可以由親愛親人而至仁愛民眾,又由仁愛民眾而至愛惜萬物,這就叫「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是一個君子所應達到的道德境界。
不過,親則親矣,愛則愛矣,還是得要有分寸、差等。對於親人,是「親愛」;對於人民,是「仁愛」;對於庶眾,是「泛愛」;對於萬物,是「憐愛」。
這裡顯然有多寡,有濃淡,有厚薄。其標準,則主要取決於血緣。血緣愈近,愛也愈濃厚,愈特別;血緣愈遠,愛也愈淡薄,愈一般。但不管怎麼說,還是可以泛。
親緣可以泛化,則情感也可以泛化。情感可以泛化,則倫理也可以泛化。因為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原本就源自家庭。所謂「三綱五常」,便三綱中有兩綱是講家庭關係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中則有三個原屬家庭(父子、夫婦、兄弟)。又比如「天地君親師」,也如此。因為天地君師都視同父母,核心其實是「親」。這樣,中國文化以家庭為本位,就不僅是「家單位」、「家天下」,而且是「家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