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農民保險制度,應該是為農民提供最基本的經濟保障,但是立委潘孟安發現,近兩年農保爭議審議駁回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九五,潘孟安質疑審議機制形同虛設,內政部、勞保局漠視農民權益。官員坦承農保有關申請殘障給付的規定「應該檢討」,但目前仍須依法行政。
潘孟安表示,民國九十七年農健保爭議審議件數六百四十件,被駁回六百三十件,九十八年審議件數四百三十五件,駁回四百二十四件,駁回率均約百分之九十八,高得離譜,審議機制形同虛設。
潘孟安舉例,屏東一名林姓農民在九十八年九月確認罹患下咽癌末期,醫師也開立治療終止、診斷殘廢證明,但他今年一月向勞保局提出殘廢給付申請,卻遭駁回,三月時向農保監理委員會提出爭議審議申請,官員卻說三個月開一次會,最後林姓農民在六月往生,監理會七月五日審定駁回。
勞保局秘書劉慶煌表示,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必須治療一年以上不能復原,才能申請殘障給付,雖然立法院今年一月修法刪除此一規定,但有二年緩衝時間,一○一年一月才會實施。內政部科長姚惠文坦承,治療未滿一年不得申請殘障給付的規定「應該檢討」,不過目前仍舊必須依法行政。
但潘孟安質疑官員沒有引用對民眾最有利的條文,根本是官僚殺人,並表示會在新會期提案,將放寬所有身心障礙給付的規定,並立即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