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馬總統上周四針對兒童性侵判決爭議召開高層會議,律師顧立雄在會中提議設立「兒童性侵專業法庭」。
這是否能解決輕判問題?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表示,目前司法所出現的問題,是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無法貼近社會脈動。
這才是問題所在。如果專業法庭的法官仍是「不食人間煙火」,專業法庭有何用?何況,專業法庭法官又是從現有法官中挑出,將如何判斷誰是、誰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存在模糊空間,讓法官有機會挑較輕刑度判決,因此修法仍是解決問題關鍵,馬總統對此能切中問題要害,明確表態支持修法,並請法務部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未來針對性侵兒童者,加重強制性交罪論刑,不能再讓法官有機會挑較輕刑度認定。
此外,賴浩敏表示,台灣司法讓人民感覺是「權力的傲慢」,舉著獨立審判招牌,無視人民及社會的感受與認知;筆者不了解「權力的傲慢」所指為何,倒是覺得這是「權力的無知」。
筆者就讀研究所時,老師曾提醒,如果光是熟讀理論,光是會把研究方法熟練操作,而不懂得活用理論、研究方法,充其量只是「一隻訓練有素的狗」。這是課堂上的玩笑話,當然不能用來批評法官,但說這些法官是不知活用法條的「法匠」,也不為過。
法官如果不能與社會脈動結合,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最後還是要回歸到「人」的問題,如何避免讓民眾覺得「法官怎麼會這麼離譜」,這是法官要自省的。
「人」才是法律的基礎,法官若不能從「受害者角度」思考,若僅執著法條,人民恐更不信任司法。
唐眉(中縣大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