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南市一位營養師每次逛賣場,都會注意食品營養標示,像餅乾、洋芋片及奶精、乳瑪琳,反式脂肪含量相當高,卻標示為零,懷疑廠商標示不實。
媒體向食品業者查證,業者低調表示「如果標示有反式脂肪,你會買嗎?」
食品業者的反應,不言可喻,就是標示不實,那麼,有什麼懲罰規定呢?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不實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違反者可處三到十五萬元罰款,一年內再次違反,並得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執照。
法令有罰則,為何市售食品敢大膽不實標示呢?顯然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主管機關根本沒有落實查核、處罰。
台南市衛生局坦承,因為食品標示無法目測判別,必須採樣送驗,自九十七年公布修正食品標示以來,從未採樣送檢,也從未因反式脂肪的標示不實,而處罰過業者。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台南市衛生局表示,也沒聽說過其他縣市有處罰過。
的確,消費者只知道有標示,卻從沒想過標示不實的問題,而相信廠商是誠實的,也從未想過有廠商曾因被標示不實處罰嗎?
媒體的報導讓我們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既然食品標示無法目測、概算判別,必須要採樣送驗,那麼就請中央主管機關下令,要各縣市政府進行查驗吧!
在政府實施查核前,民眾可參考台南市營養師公會的建議「營養標示只能做為參考,不該多吃的,盡量別多吃」。
這是個好建議,其實餅乾、洋芋片及奶精、乳瑪琳等食品,即使反式脂肪含量符合標準(衛生署允許零點三公克以下,可以標示為零),但這種東西吃多了,累積的反式脂肪還是很可觀,大家還是少吃為妙。
李彤(台北市/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