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散文的危險,即容易暴露私生活。這一點我理應深切知悉,因為被寫的材料,不外乎生活中的感覺;生命認知的反映,從回憶、閱讀、旅行,甚至夢境的記述等等,一切無非呈現自己的生命實境。
像有一回我出席文學講座的開場白:
也許諸位期望我帶來多種文學討論議題,諸如:文學與社會改革;作家的使命感;世界文學的當代趨勢,或者:寫作技巧、文體結構等等,這皆才學不逮如我者所應避免。
我也沒有能力帶引諸位,從當代作家們的肩膀上望出去,看看他們在寫什麼,論述他們各自在半催眠狀態中,把自己的悲哀與歡樂形諸筆墨———我不善作評論家的工作。此外,關於文壇的閒言逸事,更不在我的表述之內,因為根本不是我個人興趣所在。
我所能講的只是自己的作品。
在這兒,我僅就———已創作的性情與目標,從十九歲以來所經歷過的,樸素坦率表白一番。這其實需要莫大的勇氣,特別內容關涉自己確鑿的生命史、家族真實遭遇的情況下。但我決定這麼作,希望在諸位之中,未來也能誠摯對待寫作這件事。雖然我從年輕時代即立意寫出人類生存樣貌的平凡與高貴,但至今仍未嘗如願,只能說我的工作僅為一種「趨近」的表現。我常在歷代大師精奧的磅礡之作前,深自反省;在彼等所建構的廣大廊柱與拱頂底下,顯見自己的矮小不值。
然而,對於那種表面的詩情畫意、時尚的機智幽默,或者天真的熱情這些素質,是我天性所不愛。
我期望在全部的生活中,即使是瑣細的好惡與決斷,都將通過虛心的分拆,以獲得事理的深遠意涵,這種思考力作為我寫作的基礎。冷靜、尖銳、洞悉事故,而能包容同情,是我願意奉獻的寫作態度。
有位大作家說:一切出於筆下的,無非是作者的「自序傳」。意即一切描述的內容,必不出作者的實際經驗之外。當然,這「經驗」應包含間接得自聽聞、閱讀與由而發生的想像在內。
如今我年過七十,經歷的已相當累積,當期時的諸種歡愉與悲傷,雖已離我遠去,但經過的細節一仍歷歷。由於時空的逐漸退遠,形廓的全體反倒愈加鮮明;與周邊因果關係也愈趨明白,情緒漸息而理知描述的可能,愈加明朗。
我有時反躬自省,感到自己其實背叛了年輕時的理想,但口上絕不承認,會說:那不過是歷經人生磨練後的「運作之道」罷了。但客觀看,我的行為確已與年輕時的反應背道而馳了。
然而,就寫作這件事而言,我一仍本於初衷毫無虛假。倘非如此,寫作有何意義?
(本專欄隔周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