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早社會,待人接物,比較講求「禮數」,深知把握「分寸」,不單是大夫如此,一般平民百姓,也都普受「禮教」的感染。說起話來循規蹈矩,彬彬有禮,說話如此,寫信更是講究了。
我們年輕時,說到本身時,極少用到「我」字,談到對方更絕少用「你」字。比如在「講我」之前,已有一堆禮貌性的代名詞,諸如「不才」、「小可」、「敝人」、「區區」、「在下」、「末學」、「晚生」、「小子」、「小弟我」。而稱謂對方,則為「師長」、「高賢」、「先進」、「前輩」、「鄉長」、「學長」、「老兄」、「大兄」、「仁兄」……千百種不一,但凡稱呼得當即可謂得禮。
老朽前半輩子,即深受「禮教」之感召,「抑己、尊人」,結了無數「善緣」。比如向老者問路,我會說:「請教阿公老人家,X路怎麼走?」如果遇上老阿嬤,我會說:「敢問老阿嬤,X路怎麼走?」最後都得圓滿結果,這正是「禮貌為先」的好處。它如問人姓名年里,多稱「貴姓 ?」「台甫?」或是「尊姓大名 ?」「仙鄉何處?」「今年貴庚 ?」對方總謙答為:「小姓X」、「賤名X」、「小地方XX」、「年甫XX」等。如覺這種問話太文酸,至少可說:「敢問府上是?」———意即你是哪裡人?對方會回答:「敝處山東」,我會肅然起敬的說:「失敬失敬,原來是聖人的小同鄉!」
一般稱別人的居處,多稱「府上」,而稱自身的居處為「寒舍」、「浮寓」、「蝸居」;稱別人的妻子兒女為「尊嫂」、「公子」、「千金」,而稱自己的妻子兒女為「拙荊」、「小犬」、「犬女」,總而言之,抬高別人,抑低自己乃基本禮貌,但時至今日,此種「自謙」言語,用於個人則可,有些公開場合,卻不可使用。比如女兒女婿婚後歸寧,公開宴請賓客於五星級飯店,你即不可形容「菜餚粗淡」,請多見諒,大飯店會告你「損害名譽」啦!
在封建時代,在朝為官的,有多重嘴臉,君主臨朝,群臣按部就班,三呼萬歲,有本上奏時,頻稱「微臣」、「小臣」、「罪臣」,一副奴才樣,即至坐堂後,又大模大樣自稱「本官」、「本部堂」,甚至告老還鄉,歸隱林泉,還摸著鬍子稱「老夫」,餘威炎炎未減哩!
科舉講功名,有功名的見父母官,打恭作揖即可,而白身的平民必須下跪,口稱「小民」、「草民」、「賤民」———老朽即是必須下跪的那號貨色也。年華老邁,自稱「老愚」、「老殘」,是個「老沒志氣」的「老不修」,但做做後世才人的「跟班老僕」還是可以的呀!
(本專欄每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