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消基會從今年四月起,在大台北、大台中地區的連鎖藥局、量販店、藥妝店以及電視購物等通路,採樣五種蜆精、七種蜆錠等製品進行檢驗。調查結果顯示,高達五成產品的實際鈉含量都比標示值高出百分之二十以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召集人楊乃彥說,成人一天建議食用鈉兩千四百毫克,換算大約為六公克的鹽,而蜆精的標示誤差過大,容易使民眾無意間攝取過多的鈉,造成身體負擔。
消基會推估,如果一天喝三瓶蜆精,鈉的攝取量約三百毫克,再加上三餐飲食,很容易超過單日的攝取量,而蠔蜆屬於海鮮類,含有高蛋白,肝、腎器官不好的人,應該要用更嚴格的標準控制食用量。
在其他檢驗方面,所有受檢樣品均通過一百六十種西藥檢測,包括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苯甲酸等防腐劑以及鉛、鎘、汞等重金屬也都未驗出。
台糖:回收第94批次5萬罐
【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抽查市售十二件蜆精、蜆錠產品,發現有五成鈉含量超出標示值,其中有兩款實際數值比標示的多二點二倍,包括知名的台糖蜆精在內。對此,台糖決定回收編號第九十四批次、共五萬罐蜆精。
台糖表示,「蜆」是天然農產品,冬天蜆的鈉含量濃度比較高,被檢驗到的九十四批次產品,剛好是用到冬天所生產的蜆,跟當初所標示適用夏天原料不同,因此造成超標。就目前了解,被消基會驗出鈉含量超標的蜆精,只有第九十四批次的產品,將接受消費者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