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上路近半年,其中車上機(OBU)裝機費用六百八十元,遠通電收認為不敷成本,造成沉重財務負擔,有意調漲OBU價格,擬要求交通部出面協調,重新商議公益方案;交通部對此則持保留態度,僅強調,現階段應先增加裝機量和ETC使用率。
ETC當初上路鬧得沸沸揚揚,不僅交通部與消費者不滿費用過高,立委與消基會也質疑遠通收費方式,枉顧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更一度揚言與遠通解約,擬將ETC收回,改由政府接手營運,後來經過交通部與遠通協調,除了調降手續費、保證金外,也定案OBU裝機費為六百八十元,且只要兩年內使用滿一百次即全額退費。
不過,才經過半年,遠通卻指出,ETC開通前的財務評估,並沒有考慮採用這麼低價的公益方案,尤其每具OBU成本高達一千三百多元,但目前所收的價格只及一半,用滿一百次還要全額退費,這根本是賠本生意。
遠通表示,為投入ETC經營,去年已投入六億元,如果依目前的公益方案經營下去,截至今年底將再投注二十一億元,合計二十七億元,已逼近遠通電收的二十八億元資本總額,遠通認為再不修正,將會不堪長期虧損,恐無法再長期經營。但遠通也強調,公益方案如果調整,一定會優先考慮用路人權益,絕不會讓已裝機的消費者受到損失。
對於遠通的要求,交通部表示理解遠通的財務壓力,但也說,遠通當初提出的公益方案,是經過財務評估,遠通應早已預期,ETC不可能在剛起步的前幾年,便達到收支平衡;且最後的定案,是遠通和交通部高公局所做出的決議,協約的任一方都不該任意違反當時承諾。
不過,交通部同意遠通要求重新研擬公益案。交通部認為,依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BOT合約內容,履約期間可依合約機制,透過協調委員會協調雙方;若雙方協調破裂,則由BOT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出面協助解決。
ECT上路至今,已有十八萬五千輛大小汽車裝設OBU,ETC車道使用率也已達百分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