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菸酒稅法第二條修正草案,將主要供烹調用的料理米酒,改按料理酒課稅。一瓶米酒的稅負將由二十九點二五元,降為五點四元,市售米酒將有近二十四元的調降空間。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稅負調降後可減輕民眾負擔,也能減少廠商產製私劣米酒的誘因,阻斷其在市面流通。
由於稅負降低,米酒價格將更具競爭力。吳敦義表示,台灣菸酒公司生產的米酒可望恢復到兩億多瓶的銷售量,他說,這看起來是件很小的事情,卻有很大意義,他希望財政部能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協調,希望配合今年入冬前大量使用米酒的時間,讓草案能在八月十六日的立法院臨時會通過。
菸酒稅法第二條修正後,已將料理米酒增列為料理酒的定義內,明定料理米酒是指以米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酒精成分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且標示專供烹調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