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委員會中一名負責監考的公務員,因為工作太忙,加班熬夜,導致記錯監考時間,讓考生白等三個多小時,有些人等不及憤而離去;這件事輿論譁然,監考官馬上被記過,長官也連坐處分,工程會主委除允諾補考,也會替考生出所有費用。
當社會一面倒的譴責監考官時,我細讀媒體報導後,發現監考官雖然有錯,但其實很無奈,因為他是為了設計主委日前在媒體上宣揚的工程會徵婚網頁,才加班、熬夜,導致忙過了頭忘了監考時間。
人太忙、太累時經常會忘記事情,筆者也曾因工作過忙,而忘了隔天的行程,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或監考官一樣,有相同經驗。
因此,忘掉監考固然不對,但追本溯源,如果不是公家網頁進行相親徵友活動,替這名工程師增加了額外的工作負擔,應該不會出此大烏龍。
進一步而論,公共工程會的相親網頁,原來是得犧牲部會同仁下班時間製作,無論是同仁自願還是被迫,是否要支付加班費,由於公私分際不清,導致釀成監考遲到的烏龍,工程會仍有疏失。
所以,監考官忘了監考時間的元凶是業務量暴增,網頁的提案、推動者也應有責,工程會主委更應一肩負起所有責任。
每次公家單位出事,被嚴厲懲處的一定是最低階人員,愈往上處分愈輕,領導人則幾乎不會有事(就算真的被懲處,風頭過後就不受影響),雖然他們是實際決策者,執行若有疏忽也該被懲處,但更多時候是因組織職能分配,及主管無能才會造成基層人員犯錯,組織最高層亦應整頓。
如果修正公務人員懲處的機制,才能讓主政者上緊發條,嚴格落實組織領導,不至於螺絲鬆脫。台灣公部門螺絲掉滿地,就是主事者永遠不用負責的怠惰風氣造成,真要改革行政單位的效率,就得從嚴加管理大官做起。
王興(台北市/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