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ETC)使用率不到百分之四十五,無法達到合約要求,但基於民國一○二年計程收費將上路,為了能順利接軌,交通部願意給遠通電收一年的改善期,如果今年底第一次查核沒有過關,就會喊卡。
遠通為了達到目標,提出許多特惠和體驗方案,表示有信心能達成,我且試著分析,看看方案的可行性有多大。
首先是車上機(OBU)打八六折,與原價只相差一百六十元,折扣不夠大方,逢甲大學教授李克聰認為,至少應降五百元,才能提高裝機率,雖然暫時虧本,但「放長線釣大魚」,最終受益者還是遠通,可是聽者藐藐。
其次是通行費享有九五折的優惠,小型車每次從原本四十元降到三八元,這點絕對不具吸引力,至少要打八折才會有吸引力,因為,各加油站都可買到同樣價格的回數票,優惠的策略形同虛設,無實質的減價,誰願意花錢裝機。
至於十月三十一日起實施一年的全民體驗方案,民眾不必裝車上機,也可以走ETC車道,但必須先儲值五百元以上,無法以次計費,未享受卻要先付款,這種體驗實而不惠,很難讓人甘願掏腰包。
高公局也為了提高用路人使用意願,打算在年底放寬現行過站限速五十公里,調整為七十公里,希望藉此提高車流量,讓安裝車上機者「加速通關」,享有疾駛通過的特權,這點運輸業者最受益,也會吸引趕時間或愛炫的駕駛,但快速過關無法讀取的缺點,不知是否已改善,若仍發生扣款糾紛,恐怕「欲速則不達」了。
就先前遠通安裝的條件來看,使用率未達標是預料中的事,而優惠措施來看,更令人懷疑,缺乏誘因的政策,想在數月看到成效,一年中增加百分之五以上的使用率,恐怕並不樂觀。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