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某縣不少學校畢業典禮頒獎時,發現縣長獎獎座斷頭的烏龍,緊急向縣府回報,清查發現,約一成七的獎座有瑕疵;另有某縣鄉鎮學校的校長獎,獎品竟是六年前廟宇動土紀念品。
我的孩子也有諸多「烏龍贈品」的納悶與疑惑。孩子是男生,學校的閱讀心得禮物啦、兒童節禮物啦等,總是粉紅色女生用的鉛筆盒與自動鉛筆、剪刀和尺,再不然就是書寫時會斷水的原子筆,或不實用的小小木盒筆筒,甚至是三顆水銀小電池已爛掉,根本就不能照亮且有汞汙染之虞的手電筒原子筆。
孩子覺得,學校好像總是把清倉的東西,當禮物、獎品給得獎的學生,一點意思也沒有。
的確,除了已轉送的,我家抽屜裡還擺了好幾組男生不願用的女生用文具盒,孩子的不解,是來自不被尊重的感受,懷疑學校到底有沒有誠心的鼓勵?
「禮物送得得宜」也是種美好的教育觀,但遺憾的是,教育當局卻一再贈送「不適宜」,甚至是「三顆小電池已爛在裡頭,有毒而不能用」的烏龍獎品。
冀盼每一個受獎的孩子在收到獎品那一刻,能有歡欣喜悅感,而不是收到「陳年清倉品」的委屈與及不解,有不受重視的感覺。
石鵬來義(高雄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