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趙永清的岳母在斑馬線等紅燈,遭砂石車輾亡。斑馬線不安全!再次凸顯車不讓人的老問題。
筆者昨日開車行經路口右轉,雖是綠燈,但前車停下來,等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走。因為下豪大雨,行人走得慢,等待時間較久,後車開始按喇叭,最後跨越對向車道,超過我與前車快速右轉。但等行人走完,我與前車仍來得及右轉,後面那輛車在趕什麼?
「斑馬線內,行人最大」,即使沒有斑馬線,仍然是行人最大。不過,趙永清的岳母被撞死後,警方呼籲,雖然斑馬線行人優先,但行人也應快速通過,以免發生意外。
的確,雖然行人最大,也應「將心比心」,不要慢條斯理通過。但以前述筆者經驗來看,當行人有走不快的情形時,駕駛人也該「將心比心」。
在日本,斑馬線上的行人都有「車子不會撞過來」的自信,而以「平常速度」穿越馬路,不必繃緊神經。但在台灣,那個行人有此自信?
日本規定斑馬線行人優先就是行人優先,沒有任何通融,違規罰很重。但最重要原因是「守法的國民性」,幾乎很少人受到處罰。台灣也很少人受罰,卻不是因為駕駛人守法,而是取締不嚴。
雖然台灣法令、罰則明確,但警方卻鮮少開罰。根據警政署統計,一年才一萬五千多件,平均一個路口取締不到半件。
台灣人的守法觀念薄弱,反觀同是華人的新加坡,交通秩序良好,這是嚴罰訓練出來的「守法的國民性」,台灣為何做不到?
曾有大陸人來台,稱讚台灣人謙恭有禮,但開車時卻完全變了個人。的確,筆者認識的親友中,很多人平日溫良,上了車卻好似要趕赴什麼生死大事,脾氣壞得很。任何人都有下車當行人的時候,能不能將心比心,讓行人以「平常速度」穿越馬路?
謝廷豐(北縣汐止/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