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二審宣判扁家四大案,並提訊前總統陳水扁開延押庭。陳水扁當庭保證,只要能交保,另一筆存在海外的新台幣五億七千萬元資產,也一定比照海角七億匯回;經過兩個小時激辯,法官仍將陳水扁暫時還押看守所,由合議庭擇期裁定是否延押。
扁家在瑞士遭凍結資產,除最早曝光的瑞士美林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帳戶共約兩千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億元)外,特偵組另查出扁家存放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新台幣七億四千萬元現金中,有五億七千萬元透過元大馬家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這五億七千萬元疑為企業行賄,但扁家一直避而不提。
陳水扁昨天在庭中首度表示,這五億七千萬元與扁家四大案無關,是政治獻金,並非犯罪所得,但只要能交保,一定會在一周內完成相關手續,要陳致中依特偵組指示,配合簽署相關文件,比照本案的兩千一百萬美元匯回。
律師團也指出,扁家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元,至今已匯回一千四百五十二萬餘元,已盡最大努力配合,扁家在瑞士縱有巨款,也遭瑞士檢方查扣,無法如特偵組指控「逃亡至海外享優渥生活」,已無羈押扁的必要。
檢方則要求合議庭審酌,為確保全案未來三審定讞,相關被告得以被執行相關刑罰,仍需羈押陳水扁。
合議庭訊後諭知,擇期以書面公布裁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