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中縣消防局表示,汽機車不僅不禮讓行人,連消防車和救護車也不讓,去年台中縣因此發生十一次救護車、消防車車禍,保險公司差點不願再續保,消防局長因此要求救護車、消防車到十字路口應「禮讓」,減速、停車再開。
救護車、消防車「禮讓」一般汽機車,實在太荒謬了。
有駕照的人都知道要讓救護車、消防車先行通過的交通規則,以筆者開車二十多年經驗,汽機車駕駛人聽到救災、救護車鳴笛聲,都會主動移動,讓出中間車道,台中縣是例外嗎?
筆者住在台北市,當遇到嚴重塞車時,即使救護車、消防車鳴笛,有時想讓也沒辦法讓,因為根本動彈不得;不過,大家總是「守法」或有「同理心」,多數情況是,若紅燈轉為綠燈,可以稍稍前進,大家總會設法禮讓救護車、消防車先行。
為了避免救護車、消防車被堵在車陣中,建議模仿高速公路,限制最外側車道除了機車,不准汽車通行,以形成類似「路肩」的通路,方便緊急事故使用;其次,路邊畫有紅、黃線的地方,嚴格執行取締、拖吊,也能空出「路肩」。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有些駕駛人可能因車輛隔音效果太好,關上車窗,加上聽音樂,可能沒聽到鳴笛聲。筆者就曾有過類似經驗,建議駕駛人要留意,音樂也不要開太大聲,避免「狀況外」。
張筱鈴(台北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