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萬事--揭人隱私之過

星雲大師 |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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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過去中國人重視「隱惡揚善」,即使不能揚善,至少也不可以「揚人惡事,揭人隱私」,因為「事不關己」。尤其有的人無端造謠,蓄意陷害別人,看起來是害人,其實是對自己的陰德有虧。

老子曾對孔子說:一個生性聰明,而且懂得深思明察的人,為什麼會經常遭受厄運?其原因無非喜歡議論別人長短;一個學問淵博、見多識廣的人,卻經常遭逢危險,多數也因喜歡揭發別人罪惡的結果。

揭人隱私,其心可誅。自古以來,許多忠貞烈婦被謠言污損名節,上吊而亡;造謠者即使沒有受到「法律」治罪,但是「因果」之報不會沒有。歷史上,不少忠臣為國為民,卻被陷害謊稱他通敵叛國,以致遭到抄家滅門之禍;按照佛教的「因果律」來看,製造謠言者也不會沒有因果報應。

例如,明朝魏忠賢陷害呂良煥,魏忠賢最後也沒有好下場;清朝和珅一再在乾隆皇帝面前說劉墉的壞話,但是一等嘉慶君上台,馬上把他抄家斬首。

自古以來,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許多歷史斑斑可考,千萬不能心存惡意,故意算計別人、陷害別人,否則冥冥之中,因果報應,信有徵也。

以下根據一般因果常識,列出十點「揭人隱私之過」:一、所求不遂;二、前途橫逆;三、貧窮下賤;四、好事難成;五、名聲敗壞;六、遺禍子孫;七、命運不順;八、口臭難聞;九、六根不全;十、惡果現前。

「因果」是每個人「自作自受」,用不著別人為他幸災樂禍,一般人不檢討自己,專愛揚人之短,助己之長,但是因果報應不是一時的,有的是「現報」,有的是「來生報」,有的甚至「後世」才報。

《四十二章經》說:「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我們想要揭發別人之過,喜歡找別人麻煩,專愛傳播他人的壞事,其實這就如同送禮給人,對方不接受,最後禮物還是要還給自己,所以揭人之過,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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