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畫新北市及台中、台南與高雄縣市合併升格後,從民國一○一年八月起,國立高中職將改為市立,經費由市政府編列。
但四都憂心財政無法負擔,如果沒配合經費,地方就不接,台中市長胡志強更說,合併初期千頭萬緒,沒辦法再管到高中職,「給我錢都不接」,四都高中職兩年後恐將成另類「人球」。
改隸後經費由各地市政府編列,想法很奇怪。國立高中職的預算原由教育部編列,錢就在那裡,並非要另外「生出來」,豈有只給業務,不給經費的道理?地方政府憑空多出很多所高中職,並非「錢就在那裡」,當然無力負擔。
預算一併移撥才合理,但許多事屬中央的業務、預算,仍應由中央負責,且必須先確立,譬如移撥前已退休教職員的退休撫卹金,則仍應由中央負擔,畢竟這是全國性的問題,不是地方事務。
其次,教育部規畫的時程,也有待商榷。胡志強說,較適當的緩衝期約為四年,意指第一任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但兩年或四年的標準在那裡?
去年三月,幾位立委召開「台北縣十二所國立高中職及特殊學校改隸縣立案」座談會時決議,縣立學校教育經費、設備、員額編制未達到台北市立水準前,不隨便改隸。「達到台北市立水準」就是個合理的時間表。
四都升格就是直轄市,當然應與台北市有齊一的水平,中央應合理規畫,逐年提升縣市立學校的預算,使投資在中小學生身上的每人每年金額,達台北市立的水準後,再規畫國立學校改隸。
國立高中職改市立,若無法確保預算分配到位,並確實提升教學品質,國立高中職與縣市立學校恐因經費短缺,品質將一起向下沉淪。
朱炳祥(台中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