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法委員會連署提案,要求把K命從三級毒品改列為二級,以防止濫用。
我認為,立意雖佳,卻有欠考量。首先,「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明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級,K他命的成癮性極低,將其與成癮性較高的安非他命、MDMA同列為二級毒品,未免有些不倫不類。
其次,若K他命真改列為二級毒品,吸食者就必須接受強制勒戒。讓一個無癮的患者接受勒戒,不啻滑天下之大稽。
雖然改列二級毒品,在販賣風險提高下,短期內或可抑止流通,但誰敢保證市面上不會有新的毒品出現?又有誰敢保證不會有毒蟲改使用較便宜毒品,例如三級毒品中的「青發」、「紅中」,到時難道立院又要將這些改為二級?
反毒需要通盤考量,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已強制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參加毒品危害講習,並增加最高五萬元的罰鍰,若立委諸公覺得不足,可延長講習時間或增加罰鍰,硬是將低成癮性的K他命納入強制勒戒系統,只徒然增加社會成本。
林暐漢(台中市/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