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昨發出聲明,對於以調包癌症檢體詐領保險金與健保費的不法醫師,表達痛心之意,強調此行為已背離醫學倫理,支持依法嚴懲;但是對於醫院的科別受到停約的連帶處罰則不認同,認為有違比例原則,建議修改特約管理辦法,將停約對象從「診療科別」改為「負有行為責任之醫事人員」。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明濱表示,遵守醫師倫理規範與法令規定,是醫師的天職,唯有自律、自愛、自重才能維護醫療專業倫理尊嚴,然而極少數醫師涉及不法,不但自毀前途、更損及醫病信賴關係,因此犯行若經司法調查屬實,並經法院判決確定,公會支持依法嚴懲,以期勿枉勿縱。
不過公會也替遭罰的醫院喊冤,聲明指出現行管理辦法,以違規的診療科別或服務項目作為停止特約對象,導致不法醫師的個人行為,停約處罰連帶影響同醫院其他醫事人員的執業、也影響民眾就醫的方便性,應以違規醫事人員為停約對象。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與健保局特約的是醫院、一直都不是醫師個人,所以停約對象當然是針對醫院,不過以這次的不法醫師為例,即使他被解職到別處行醫,在被停約期間,健保局也不會接受他的任何健保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