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專題報導】上周死刑存廢議題再度掀起口水戰,不論是人權論點、經濟考量、公理正義、長遠效益或是否違憲,理由各執一方;長期在死刑存廢議題上對立的廢除死刑聯盟,以及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白冰冰,他們的立足點何在?
白冰冰認為人權當屬善良民眾所有,而不是死刑犯,台灣目前法律不彰、執法不嚴,加上判十年滿三年就放人,法律已失去嚇阻作用;況且監獄已人滿為患,經濟又不景氣,納稅人不該供養重刑罪犯
白冰冰同時指出,非受害者不知無辜被害的哀痛,司法不應保障加害者;她還認為如果廢除死刑,正義就無處伸張,也會讓受害者感到不安,或許今天的被害人,就會成為明天的加害者;就連警察也會擔心歹徒假釋後施加報復。
廢除死刑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則表示,並不是「為殘暴的加害者爭人權」才爭取廢死,也不認為受害者需要原諒、寬恕嫌犯,但就社會整體而言,死刑判決若不謹慎就易生冤獄,而且根據廢死國家經驗來說,國家治安率反會提高;死刑用意是確保罪犯不再犯錯、危害社會,但也有其它措施可取代這種同樣剝奪生命的刑罰。
對「依法行政」以決定死刑執行的說法,林欣怡感到痛心,因為不執行死刑並不違法:法務部長令准死刑執行前須依據《刑事訴訟法》、《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和人權公約,關鍵不在是否簽署,而是有無三思。
林欣怡指出,聯盟爭取的是生命權的保障,防止冤獄發生,廢死也不是把死刑犯都釋放出來;她認為「暫緩執行死刑」作法能夠打穩未來廢死協商的基礎,否則正反雙方很難再有理性的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