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希望醫界不要再『好面子』,能以民眾就醫權益為最優先考量。」衛生署每年花數千萬元,委由醫院及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評鑑醫院,但結果卻未完整揭露;為此,朝野立委聯手提案要求盡可能公開,且應邀民間其他團體參與。但衛生署表示,若資訊公布太多,等於沒公布。
衛生署自民國六十七年開始委由醫策會辦理醫院評鑑,以九十八年度為例,相關預算高達五千八百餘萬,醫策會也會向申請評鑑的醫療院所收取八到四十五萬元的審查費。
立委趙麗雲等提案指出,既然衛署已花錢委請醫策會評鑑,但民眾卻無法據此作為就醫選擇,投入的經費與效益顯然失衡,因此要求完整揭露評鑑結果。本案已過連署門檻,並於日前排入院會討論。
提案指出,醫策會一直以「擔心評鑑結果公告可能造成醫病對立」為由,始終讓評鑑資訊僅公開「合格醫院名稱、合格效期」,不僅未公告各關鍵項目成績,也無不合格、待觀察的名單。
出身公衛界的立委黃偉哲分析原因表示,有資訊卻不公布,可能是醫界「好面子」,以及受評鑑醫院與醫策會的「默契」。他希望醫策會加速公布評鑑細目,也希望未來能納入病患團體參與評鑑。
趙麗雲認為,未來至少應揭露醫院基本資料,如病床數、執業科別、員工數等,以及醫院業務資料,如門診人次、占床率、手術人次等,才能使民眾確實明瞭各醫院的專業表現、人力照護配備與品質水準等。至於醫策會評鑑結果,趙麗雲認為也應一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