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各縣市政府紛紛舉辦各種大型民俗慶典活動,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甚至跨年倒數,而且,所有活動幾乎都放焰火,因此台灣一年到頭、從南到北、從西到東,都能看到焰火秀,和十多年前只有國慶日施放國慶焰火,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各縣市政府大量舉辦活動,肯定是看見辦活動所帶來的觀光人潮,例如今年台灣燈會,每天替嘉義市吸引三十萬遊客,這是平日罕見的人潮。
拚經濟、觀光沒有不好,不過我覺得,台灣的節慶活動已太過頻繁、密集,而且由於各縣市政府不斷加碼內容,似乎不太可能走回頭路或減少,因為如果取消,恐怕將面對龐大民意壓力,例如原本今年台北跨年晚會,101不打算施放焰火秀,但最後屈服民意壓力。
活動愈來愈多,焰火也愈放愈多,看似拚了經濟,卻也有副作用。首先是賠上了環保,各縣市政府拚命吸引觀光人潮的思維,其實是經濟發展遠勝永續經營,賺錢比保護環境來得重要。
其次,由於活動主辦單位為了和其他單位拚場、搶人氣,不但活動數量增加,內容也愈來愈爭奇鬥豔,例如焰火施放數量不斷攀高,施放方式不斷創新,終於釀成意外,今年台灣燈會在主燈揭幕儀式中施放的焰火,造成數十位民眾燒燙傷,其中一名六歲小女童顏面、頸部嚴重灼傷,醫生說極有可能留下疤痕。
記得過往台灣燈會只在台北中正紀念堂舉辦時,每年揭主燈雖沒有焰火秀,也是人潮洶湧,我相信今年的台灣燈會就算沒有焰火秀,也能吸引人潮,因此說穿了,焰火秀是主辦單位為了和其他活動拚場的誇耀秀,根本沒必要。
我對為了製造活動高潮,安排焰火秀造成民眾受傷,感到遺憾與難過,這明明是可避免的事,卻因為主辦單位好大喜功,造成民眾的傷害,雖然活動主辦單位事後表示抱歉,並說會負起全責,但我很想問,留下燙傷疤痕的小女孩一輩子的創傷,活動主辦單位要如何負起全責?
盼望此次台灣燈會事件能成為教訓,不是什麼活動都一定要有焰火秀助陣,就算要施放也一定要確定百分之百安全,不要為了效果而釀成遺憾。
大任(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