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板橋地檢署偵結,被起訴職棒「大咖」陳致遠、張誌家及組頭吳健保、蔡政宜等二十四人;遭起訴、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者合計六十七人,是中職過去假球案以來,規模最大、涉案球員最多的。
拉攏球員放水的前La new熊隊投手黃俊中,接受媒體專訪說,假球案一個「貪」字就能解釋一切;起薪低的球員,收一百萬元打一場,幾乎等於是一年所得,漏接個幾球,三十萬元入袋,誰不要?
黃說,有球員抱著僥倖心態,一年打個一、兩場,這些錢等於是他們的「退休金」。有人玩了幾場想要「金盆洗手」,卻難以脫身,「只要有一場,以後就會繼續下去」。一語道破人性的貪婪,及打假球的「無間地獄」。
打假球,是一齣貪瞋痴的醜劇,難怪佛門苦口婆心,勸大眾要去除貪瞋痴惡性惡習。其實不只球場,商場、官場、職場、劇場都有脫序演出,使許多人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甚至身陷囹圄,可說都歸咎於「貪」。
成為一個職棒選手,要有天分,要經過苦練。千錘百鍊後進入職棒,照理說應珍惜,精益求精,更上層樓,以回報球迷、家人。偏偏「貪」字害人,多要更多,富要更富,一旦有心人設下陷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終於落入火坑,回頭已是百年身。
職棒打假球案偵結,雖然大快人心,卻使人心頭隱隱作痛,正本清源,還是要去除貪瞋痴,自珍自愛,惜緣惜福。
莆田客(北市/文字工作者)
職棒假球案偵結,「國球」成了「國恥」。起訴書中用字之重,如貪婪、背叛球迷、白嫖玩三P等,看了令人深感痛心。在金錢誘惑下低頭,失去運動家的尊嚴和道德,讓人不禁感嘆,難道「有錢能使鬼推磨」?
棒球是團體運動,作假勢必透過團體運作,一旦「拿人手短」,球團幾乎都捲入漩渦,當有人獲得好處,則是不公平的競技,成為一場「職棒秀」。觀眾花錢入場加油,看到的是套招表演,球員放水漏接,組頭大賺黑錢,「套好招」的球賽,有什麼好看的?
打假球心態在於心存僥倖,認為不會被發現,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所謂「四知堂」,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球員拿了黑錢,對不起球團,對不起球迷,最重要的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只要具有實力,不用擔心被埋沒;與其打假球,不如增進球技才是正道。
宏信(嘉義縣/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