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大眾運輸的使用率,交通部編列三年一百五十億元的公共運輸整合發展計畫,依各縣市需求,受理各縣市的提案,將在近期內審查提案內容。
三年一百五十億元,第一年的四十二億元一半用於偏遠地區公車營運補貼,另一半競爭型預算,則用於鼓勵地方提高公共運輸使用率。
這樣的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執行,等於對前陣子交通部否決多條輕軌建設的爭議下了個註腳,意味著短期內公共運輸政策將以公路運輸為主。
事實上,補貼偏遠地區公共運輸,讓鄉鄉有公車,本來就是政府責任。鼓勵地方以創新思維改善公共運輸,規畫與高鐵、台鐵、觀光景點有關的無縫接駁,更可形成環島鐵路與高鐵網絡外的地區與鐵路系統,及重要觀光景點與運輸節點的聯結。
然而,這樣的計畫若想取代各縣、市政府的輕軌系統規畫,以承擔都會區公共運輸的需求,恐怕還有許多問題待釐清。
首先,偏遠地區公車路線的補貼,是郊區或鄉村地區的公路客運服務範疇,與以都會區內公共運輸為目的的輕軌系統完全不同。
其次,與高速鐵路、台灣鐵路、觀光景點有關的無縫接駁,等於是在建構以鐵路運輸為骨幹的全國公共運輸網絡,更與以輕軌系統為骨幹的都會區內公共運輸網絡,層級有如有天壤之別。
這樣的公共運輸發展計畫,與地方政府的期待,落差實在太大,對財政困窘的地方政府來說,或許有暫時的安撫作用,但就都會區長期公共運輸發展而言,中央終究還是得要面對真正的問題。
陸奇峰(高雄市/大眾運輸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