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宣布,為提供師生更安全的校園,二月一日起推動高中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全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高理賠金額可達二千萬元。不只是師生,連到學校服務的義工媽媽也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讓安全更有保障。
吳清基表示,立法院在去年六月二日三讀通過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每年都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未來不只學生隸屬於保險範疇、就連前來學校當義工的家長、洽公人員,及在校園運動的社區居民,也都視為被保險對象。
教育部國教司司長楊昌裕說,現有「學生團體保險」以學生為主,藉此保障學生安全,今年新增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以學校為對象,目的是保障校園安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費每校每年九千五百元,教育部已編列五千九百二十一萬元預算「全面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