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為提高公務人員素質,規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至少有四十小時的終身學習(其中至少須有五小時的數位學習),也在地方研習中心開闢論壇,要求公務員上網發表讀書心得,而且開會、看電影、聽長官工作提示、參加節慶活動等都給時數,年終提出數字評比,愈高績效愈好。
可是,對學習了什麼、發表了什麼,及得到多少效果,卻是全然不問,因此,公務員提出的數字也許相當傲人,但表素質提高了嗎?
考試院大張旗鼓的修改考績法,增列退場機制,如果不能將這些數字化為效果,呈現在考核升遷裡,恐怕退場機制反成為政客排除異己的工具,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勢必要為考績丙等的申訴案件忙翻天。
洪長源(彰縣二林/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