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有關家事勞動者的立法版本出爐,但外勞團體批評,外勞目前最被嚴重剝削的工時、休假、加班費,都以甲、乙案模糊以對,不做決定;且未提供勞工休假時,雇主可以申請「居家照顧」,造成雇主與勞方對立,認為勞委會版本仍然「不及格」。
外勞團體也批評勞委會版本要求雇主為外勞投保五十萬元以上商業保險,卻不直接要求投勞保解決,根本是圖利保險公司。
至於加班費的標準,勞委會版本也完全未提,仍要勞雇雙方談,外勞明顯不利。外勞團體幾次上街頭要求外籍監護工至少要周休一天,國際勞工協會顧問龔尤倩說,勞委會對此也不敢表態,仍然剝奪外勞休息權。龔尤倩認為,勞委會都只提版本,卻不決定,才造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