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有言:「我佛法大海,終不容其屍」。
天地能生萬物,必陰陽平衡,而略有損益。如任一原子,必陰電子與陽質子數相當。偶有負離子,或正離子,是其質子與電子的損益,但也無法損益至盡,只剩質子或電子。
再如:日發光,為陽;月反光,為陰。太陽雖遠大於月亮,但這是客體。產生生命,必主客一體,陰陽調和。
故日遠而月近,偶有日食之象,舉頭而望,日面與月面,大小相當。朝陽與夕陽,略大於正午之陽,是日之損益。
月由圓而缺,日日損;由缺而圓,日日益。初一之朔,與十五之望,差異甚大。然一月之中,由朔而望十五日,與由望而朔十五日,順逆之數,兩兩相加,故圓時之望,逢無月之朔,月之損益便不大。
又如:一年二十四節氣中,春分、秋分兩日,太陽直射赤道,彼時南北半球,日夜等長。故對北半球言,夏至時,太陽直射北回歸線,日最長,夜最短;然彼時南半球則為冬至,日最短,夜最長。
又如北極有半年永日,彼時南極則半年永夜,雖處極,亦有另一極與之平衡。地球是圓的,由赤道分南北緯,各九○度;由○度分東西經,各一八○度。將一年之日夜,損益相抵,則日夜等長;將一年南北節氣相合,則四季等長。
北為上,南為下,故易經損卦彖辭說:「損下益上」,益卦彖辭說:「損上益下」。太陽北移時,北熱南冷,南移時,南熱北冷,損益相抵,則為平衡。
又如:男為陽;女為陰。若任人自由生育,則生男略多於生女;然男壽平均又略短於女人,故男女之數,若不加人為因素,透過損益,大體相當。
故楷字之中,日←→月、水←→火、各四筆;大←→小、上←→下、子←→女,各三筆。本←→末、左←→右,各五筆。天上飛之「鳥」與水裡游之「魚」,各十一筆。
陰陽要平衡,亦需有分野,故三點為「←」,二點為「←」。日中一橫,月中二橫。奇為陽,偶為陰。
《易經》,是將大自然的變化法則,各用六根陰陽爻線「掛」起來。其中最常見的變化,是「序」、「綜」、「錯」、「內外」四種關係。
六十四卦中,共有三十二對陰陽相反的「錯」卦,故知自然界要產生生命最大的規則是陰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