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高雄市一所國中,因手機而引起師生的衝突,令筆者不禁搖頭。
手機帶來極大方便,很多人也樂於享受便利,學生更把手機的功用發揮到極致,打電話、聽電話、傳簡訊、聽音樂、照相、錄音錄影、玩電動,甚至竟用手機看色情影片。
看到課堂上原本應專心的學生,卻把玩手機當成地下工作,任課老師當然不允許,但任課教師管不勝管,每每在上課時玩「貓捉老鼠」戲碼,不僅影響了上課進度,更影響上課情緒,加上人權高張,看到學生玩手機,只能道德勸說。
雖然學校有明文規定,學生上課玩手機,由學校代保管一天,但在沒收手機前,還得跟學生有一番交戰,識趣者會自動繳交,但如果學生不爽的話,先給老師一張臭臉,然後就髒話出口,現在的孩子大多是說不得,他們在家作威作福慣了,那能容得了教師說教呢?所以,真正訴諸校規的少之又少。
也許可拿校規處置出言無不遜的學生,但畢竟只是治標不治本,反而讓師生陷入更緊張的關係,加以同儕力量大,同學情義相挺,是非對錯在他們心中早已失焦,得罪了一個學生,幾乎是得罪了全班,在這樣的情況下,課還上得下去嗎?
大家口口聲聲要尊重學生受教權,但當老師在講台上揮汗如雨、講得嘴角全是泡時,台下學生聽之藐藐,自顧自的玩手機,視老師為無物,簡直是在浪費彼此的生命。
如果教育單位不訂定學校手機使用辦法的話,我不知道手機會害學生有多深,教育先進、社會賢達,能否給無助的第一線教師,指引一盞手機管理的明燈?
接輿(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