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企業因景氣低迷「薪」情不佳,為顧及社會觀感,原本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獎大幅縮水,在員工抗議、各公司申覆後,台電、中油及自來水的績效獎金調高。
國營事業獎金過高問題,幾乎每年都引發爭議,民眾和民代都說,國營事業虧損,卻編列大筆獎金;國營事業員工則說,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虧損不是員工造成的,領獎金沒有錯,還說他們不像公務員享受十八趴、子女教育補助、月退俸等福利,言下之意是不如公務員。
國營事業雖然是國營,但終究是事業體,員工本來就不是公務員,員工以相對剝奪感,證明領取高額獎金的合法性,根本是似是而非,因為若邏輯可成立,民間企業勞工也可向老闆要求福利待遇比照公務員,但可能嗎?
而且,近來台電員工還爭取十八趴福利。十八趴是因早年軍公教薪資低,而推出的福利政策,早就不適宜該廢止,如今台電員工卻拿一堆理由要求政府比照辦理,試問,難道台電今天的薪水仍然像過去軍公教一樣微薄嗎?錢,人們永遠不嫌少,但如果覺得國營事業福利不好,那就不要做,畢竟沒有人強迫員工非得留在國營事業。
可是,我也不覺得政府應屈從社會觀感,隨便砍國營事業員工獎金,只要符合資格,該給還是要給。至於民眾詬病的國營事業虧損,員工卻還能大領獎金,我要說句公平話,國營事業的虧損民眾都有享受到(如油價凍漲),不能一方面要求國營事業產品價格凍漲或低價供應,卻又批評虧損還要領高獎金。
不過,國營事業也不能把虧損問題,全推給配合國家政策,例如台電的發電、電力輸送效率明顯比日本差,中油在購買原油與彈性油價政策上頗受質疑,還有國營事業營運成本不透明、浮濫等問題,都必須好好清算。
我認為,國營事業員工的薪資、福利與績效獎金,也應該有更為透明,且能符合國人觀感的新計算方式,並針對營運虧損問題做清楚的釐清,配合政策的部分不該由員工埋單,但營運績效不彰的部分,則應反映在薪資與績效獎金。
我相信,有透明公開且符合公平正義的遊戲規則,才能讓大家都滿意,也能免去無謂的紛爭,浪費社會資源。
王興(台北市/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