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大錢所為何來?該怎麼痛快的花?是自己用,還是留給子孫比較好?
有人是這麼做的:著名的美國服飾ESPRIT創辦人、億萬富豪湯普金斯,在賣掉經營權後,專心致力於環保工作,他將賺來的錢購買智利、加拿大等國家的土地,細心維護,將它們變成保護區,然後捐給該國政府做為國家公園。
這是我在《人間福報》頭版看到的一篇報導,短短的文字介紹,配上有著可愛小牛、蒼翠濕地、紫紅暮色的美麗照片,以及湯普金斯和妻子的合影,非常引人注目,也頗發人深省。
這一則圖文,讓咱家兒子讚嘆:「哇,酷喔!這樣花錢真是太酷了!」看他那副「大丈夫當如是也」的模樣,我知道湯普金斯已經在這個大男孩心中,播下一顆良好價值觀的種籽。
「這位富豪真是有夠聰明,他在今生看得到的時候,把賺來的『財產』花在有意義的事情上,而不是將大把鈔票留在死後當『遺產』,讓子孫上演豪門爭產的醜劇,那多不值得、多難堪啊!」最愛利用新聞內容來和孩子聊天的我,藉機和孩子分享有關財產與遺產的看法。
兒子很有默契的接話:「我知道啦!妳和爸爸如果以後有遺產,也不會留給我們,一定會捐出去的。」然後挺有骨氣的說:「妳放心,我不會當啃老族,不但會靠自己的力量把家人的生活照顧好,也會幫助這個世界的。」
我從報社退休之前,是標準的雙薪小家庭,像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只要生活簡樸,除了努力把兩個孩子拉拔長大,如果繼續如此平安、順利的過日子,等我往生時,照理說多少都會有一點遺產。
但是,我不希望留遺產,在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做法就是,年輕時盡己所能將下一代養育好,讓他們有足夠的能力獨立自主,做個善良、有用的人;然後我們就可以放心花自己賺的錢去圓夢。
沒錯,我有夢想,而且不只一個,其中有個是只做不說的「公益夢」。雖然現在就在一點一滴地進行,能做的不多,但做一點是一點,我不貪心,也不看輕自己的小能力,因為我以老祖宗留下的至理名言「不以善小而不為」奉為圭臬。
我當然不如湯普金斯這種富豪,可以行大善,不過,當每一個人都願意做有意義的事,積沙成塔,我們的社會明天一定會更好
!我相信。
(本專欄隔周三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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