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第一屆「星雲真善美新聞貢獻獎」,昨天下午在台北新舞台隆重舉行頒獎典禮,四位對台灣社會有重大貢獻的新聞從業人員及傳播教育學家得到了無比的榮耀與肯定,包括新聞典範人物獎世新大學創辦人成舍我先生、新聞專業貢獻獎聯合報總主筆黃年先生及資深評論家南方朔先生、新聞教育貢獻獎政大新聞系退休教授徐佳士先生。
一個小故事觸發了星雲大師要辦這一個台灣最有意義的獎項,星雲大師說有個小孩子被石頭絆倒後,對著石頭說,「我恨你」,結果山的對面也傳來「我恨你」,但是說了「我愛你」,則傳來「我愛你」的回音;這是佛教「好心有好報」的佛理,因此,台灣社會需要愛。這個新聞獎目標很單純,因為人類的價值就是要互相關懷,希望能藉此激發人性善的一面。世間人離不開「身口意」三業,「真善美」就是口說「真」話、身行「善」事、心存「美」意,與星雲大師長期推動的「三好運動」契合。
面對「星雲真善美新聞貢獻獎」,希望引發國人的深思與反省。首先,希望藉由選拔,讓典範引領年輕新聞同業堅持崇高理想,傳承專業價值。媒體要能改變,必須透過「自覺」,媒體的自覺就需要典範,給予典範人物肯定與突出,讓後進能有所效法,才是得獎的意義所在。如果人人都能追慕典範,發揚正向與正面的傳播力量,必能促成和樂社會、清明政治、善治經濟,淨化真善美的人間、宣揚智仁勇的人生,讓整個社會都樂於追求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如此,報紙就是佛堂、電視就是寺院、廣播就是廟宇,這才是真善美新聞獎追求的媒體境界,才是符合佛陀揭櫫的人間佛教真義。
其次:「新聞媒體」不只是一個行業、不只是一個企業、更不能是一個口業、不是一個惡業。而應是一種責任、一種承諾、一種使命與一種價值,簡單的說,就是真善美的守護者。但是環顧當前媒體環境,缺乏深度內涵、社會新聞過多、太偏負面及八卦報導、查證不足、缺乏國際視野及文教新聞等,導致民眾對媒體充滿負面印象,有調查指出,民眾認為媒體高居國內亂象最該負責的第二名,是社會主要亂源之一。
姚仁祿先生感嘆的表示,現今媒體競爭環境惡質化,星雲大師設置新聞獎鼓勵新聞工作者,有如一盞明燈,讓新聞人追求「真善美」價值,意義重大。什麼意義呢?就是喚醒媒體變成社會正義中道的力量為止,否則絕不中止。
二十一世紀是追求聲色感官的時代,一個心靈膚淺的時代,人心躁動難安,沉迷目眩神移的聲色中,放浪形骸,令人心發狂。媒體就在這樣氛圍裡色腥煽情、誇大犯罪、渲染色情、追逐八卦、侵犯隱私、扭曲真相,說穿了,就在加入聲色感官的行列,以獲取商業利益。
值此關鍵時刻,更需要有清亮的聲音來喚醒、更需要優雅的身影來追慕。媒體是社會的燈塔,炯炯的守望社會;昨天的四位典範是媒體的燈塔,炯炯的替媒體點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