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台北地方法院將扁案全部併給審判長蔡守訓合議庭審理,聲請大法官釋憲案,司法院昨天作出六六五號解釋,宣告台北地院的分案不違反憲法保障訴訟權及法官獨立審判,陳水扁提早獲釋的希望落空。
司法院說明,重罪羈押部分,大法官做出「合憲性限縮解釋」,即日後法官不能僅因被告涉犯重罪就予以羈押,必須包含有無逃亡、滅證等搭配考量,大法官許玉秀認為,在制度上必須一再努力抗拒有罪預斷的誘惑,杜絕不當行使羈押的空間。至於對陳水扁停審、停押的緊急處分,大法官不予受理。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二十三日將提訊陳水扁,在大法官解釋出爐後,陳水扁及律師團無法再針對法官法定原則等提出爭議。
另外,合議庭訂三十日首度傳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及陳俊英等四人開庭,就四人一審被判洗錢罪說明上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