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伎」音「ㄐㄧˋ」,從「人」部,指才智、技藝,若指古時候的女樂,則通「妓」;因此「伎倆」的「伎」不可誤寫成「技巧」的「技」,或是「計畫」的「計」。
「倆」音「ㄌㄧㄤˇ」,與「伎」連用時,用來形容隨機應變的才能;「伎倆」一詞,包含正、負兩面的解釋:
一、指技能、本領,或巧妙的手段,如唐代詩人貫休〈戰城南詩二首之一〉提到:「邯鄲少年輩,個個有『伎倆』」,用來稱讚邯鄲年輕人才華洋溢的盛況。
二、指騙人的計謀或花招,如《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所說:「弄假成真,以非為是,都是你弄出這個『伎倆』!」
現在我們慣用第二種說法,以「伎倆」來形容旁門左道的事情;其實真正的「伎倆」是「無伎倆」,因為只要使用「伎倆」,便會產生妄心意識作用,這樣又如何脫離煩惱輪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