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與「致」雖同屬「至」部,不過二字的用法明顯有別。
「至」有「到』的意思,用法如「從古至今」、「一號至十號」等;《論語‧子罕》引孔子的話說:「鳳鳥不至」,意謂聖人不出世,所以鳳凰也不出現了。
「至於」通常解釋為「提起」或「談到」,當我們轉換話題,談到相關或附帶的事情,常用「至於」、「至如」來連接,如:「『至於』你要求的那件東西,等以後再說吧。」「至於」也有達到某種程度的意思,如「這麼一點小事,何『至於』如此慌張!」
「致」則指「送給」、「引來」或「獲得達到」,如「致贈」、「招致」、「致富」等。「以致」往往當作表示結果或功效的連接詞,《周禮‧秋官‧小司寇》有所謂:「『以致』萬名而詢焉」,現在我們也習慣這樣說:「他平時不用功,『以致』學期成績不理想。」
很明顯的,「至於」不可寫成「致於」,「以致」也不可用「以至」代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