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因新流感而停課的班級數不斷增加,台北市和高雄市為為因應期中考,擬採取跨校補考的方式解決,引發家長團體和教師會的反對。
我從教育實務著眼,認為跨校補考不但違反評量原理原則,而且在實際運作上不可行,建議應由各校自行辦理。
首先,段考或期中考的評量,基本上是教學的一部分,是任課老師的工作,應該以課堂教學的內容作為考試範圍,最理想的方式是由每位任課老師自行命題、評量,才符合評量的原理原則,如今教育部或縣市教育局竟商討跨校統一命題、補考,作法不可取。
其次,各校或各班的教學進度不一,版本和教材也不同,就算是同一教材、相同進度,每一位老師的教學方法也不一樣,補充教材更是難以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跨校補考?尤其部分國中生未來還將以學校成績,申請高中職入學,可能因此造成不公平,茲事體大,主其事者不可不慎。
此外,就法律層面而言,教學評量屬地方事務,應該由地方自治或自決,教育部出面協調,有點怪怪的;而且,就算縣市教育局關心,也只能基於善意,提醒學校注意事項,不應該強制學校統一採取跨校補考方式辦理。
新流感造成大家諸多不便,甚至恐慌和擔憂,但也提供機會讓大家檢視教育事務運作正確與否,跨校補考就是例子,希望大家能充分溝通討論,作出正確的決定,不要因便利考量違反評量原則。
杌聞(台北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