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立法院加開臨時會,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卻將有關企業紓困部分,在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重複出現,讓人不禁質疑,立委審查法條時,是否真的忠於職守,制定其他法案時,是否也是如此鬆散?
歷經三讀的審查,居然還有漏網之魚,直到被總統府抓包才得知,真是匪夷所思,有立委對此錯誤,辯稱是時間太緊迫,有的認為修不修法無關緊要,我認為,這是態度的問題,顯示某些立委的問政品質,既盲從又粗糙,只知當舉手部隊,根本沒細讀內容,如此粗心及便宜行事,令人無法苟同。
雖然總統可先依法公布,待立院開議後再補救,但此事可大可小,可能因此制定了錯誤的政策,或遭有心人士重複引用條例,即使能亡羊補牢,仍留下了汙點和話柄。
人民選出民意代表,是希望他們能用心問政,替人民爭取福祉,但攸關民眾權益的條例,卻是在近乎「蒙眼睛」下通過,這教納稅人情何以堪。呼籲立委審案時能專業,以民意為依歸,否則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