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務機要費將從三千萬元增加到四千萬元,總統府解釋,實際運作一年來發現,適度增加能照顧更多弱勢族群;但受到歲入緊縮影響,明年度歲出預算負成長百分之三點九,因此國務機要費增加,引起討論。
在扁政府「國務機要費案」發生前,鮮有人注意此一預算,也不知道真正用途,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國務機要費主要用於三節犒賞、捐助弱勢與公益團體,幫助優秀清寒學生,及現行法制無法顧及的民眾身上。
但是,依國務機要費支出準則與「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兩法規,是總統府因應執行業務需要,並核定國務「機密」相關案件所需的費用。
所以若王郁琦的說法屬實,國務機要費無異於「里長辦公費」,馬英九是否把總統做小了?
實際上,根據總統府單位預算所附的「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國務機要費是供總統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的費用,包括政經建設、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費用。
因此王郁琦所言國務機要費用途,包括捐助弱勢與公益團體、幫助優秀清寒學生等,顯然不合法規,這雖無貪瀆情事,但這不啻把國務機要費變成「公益基金」,豈非笑話?
另外,王郁琦表示,新竹縣泰崗部落的民宅遭火損,對這「法令顧及不到」的地方,馬總統也使用國務機要費協助部落重建。民宅失火的重建,是「法令顧及不到」的地方?如此而動用國務機要費,那四、五千萬元的經費豈敷所需?
國務機要費增加一千萬元不算多,但用途是否合法、合宜卻必須釐清,做善事、照顧窮困人民並無不妥,但這有相關部會負責,有一定的經費可用,甚至民間團體都在執行,總統府不應變成里長辦公室。
陳鈞(台北中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