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會同七縣市消保官對三十七家游泳業者做調查,發現有三成二的業者在救生員、教練人數及證照過期,不符合游泳池管理規範,最令消保官憂心的是,業者提出的救生員及教練證的發證機構逾十家,各家核發的證照能否確保取得證照者,具備執行相關職務的能力,保障消費者安全。
國內休閒相關證照的授證體系紛雜,授證單位包括觀光局、考選部、勞委會及體委會等政府機關,民間企業、社團及國外專業機構也是大宗,顯然民間單位及國外專業機構所授的證照,已為國內業者所認可。
雖然社會普遍認為,由政府統一授證的公信力較民間高,但以歷年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發的運動傷害防護員證、國民體能指導員證,及登山嚮導員證的數量,明顯落後民間或國外專業機構所授證照,似乎授證數量分配與市場需求脫節,不符產業需求。
而且,民間單位及國外專業機構的專業證照認證辦法也未標準化,不僅削減了證照的效用,失去考照的誘因,也使得民眾對證照品質存有疑慮。
證照制度有助建立職業尊嚴及倫理,提升持證者社會地位,保障消費者權益,呼籲中央體育及觀光主管機關,須善盡監督證照管理責任,訂定民間單位及國際專業證照認證課程、換照的標準作業流程(SOP),不論何種授證體系所授的證照,至少有一定的品質,以保障民眾休閒運動安全。
曾慧青(台北市/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