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舉發重度身心障礙男子疑遭虐,但相關單位認為不符施暴條件,仍由他的表姊照顧。我雖難以認定其中的原委,但想到十二年前發生在隔鄰的憾事。
當時我家隔壁住了一名單親媽媽,帶著分別是兩到六歲的三個孩子,媽媽常不在家,甚至徹夜不歸,孩子的安危令人擔心,那時兒童少年福利法尚未頒布,鄰居們除了議論,也莫可奈何。
我對該不該舉報很為難,後來一名同事將此事報知社會局,社工人員來訪卻不得其門而入,家扶中心表示願意協助,卻被拒絕,里長來了解狀況,也是不了了之;有一天,我趁戶口普查機會向管區員警反映,員警說他們的戶籍不在這裡,所以無法管。
兩周後,隔壁不幸發生火警,雖然是發生在周日白天,對街一名國小學生看到濃煙,告訴大人而報警,但三個小孩一個死亡、一個視神經重殘,即使經過了十二年,想到此事,我還餘悸猶存。
這兩年在學校特教班當義工,遇到那名因火災而視力受損的小孩,令我不勝唏噓,如果當初社工人員、家扶中心、里長或員警能持續關心這個單親家庭,或許就不會發生憾事!
對照重度身心障礙男子疑遭虐的個案,希望相關單位能追蹤,不要再出現為德不卒的遺憾。
果淳(北縣新莊/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