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天、兩天、三天、四天了,我數著導師桌上魔咒般的行事曆的小數字。沒錯,四天了,就是從五月六號開始。如果行事曆上的星點是為了提醒我這事的話,那,那天,也是我開始注意她的日子。
說實話,我忘了,真的忘了,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起她。我不是她的班導師,只是偶爾來上英文的候鳥老師。課表上,屬於我的時間,我便來了,帶著歡笑和奇異卻無法讓他們熟悉的知識。班上的學生,英文程度很好,他們是屬於參加安親班的一群。印象中,她是個乖巧、不多話的孩子,外表也同她的平常表現一樣尋常,宛如,一篇沒有錯字卻毫無創意的作文,讓老師評分兩難的文章──不用批改的留白,讓老師得快速將她掃到一旁,好進行下一本作文簿的閱讀與批改。
於是,我們就錯過了她。
許多許多這樣穿著制服的孩子,讓我們錯過,不是嗎?
我看著她,覺得她的臉色逐漸黯淡,原本閃著光亮的眸子,也逐漸褪色,發著混濁的盲點,一粒粒地排列成渾沌的黑暗。我往她所編織,她自己卻不知覺的那片渾沌望過去,一個綁著兩串辮子的小女孩帶著弟弟妹妹在裡頭跳著房子,他們的笑容隱晦難懂,隱藏在極大的心理壓抑下。房子的那頭,我看見她的母親站著,披著頭髮,對他們招手,然後掉頭離開。
下課,我將周芬芬喚了過來。她以為自己做錯了事,扭捏不安。我從皮包掏出一條雀巢巧克力棒,遞給她。她望著我,揣測我的意圖。
「難道,妳不喜歡英文teacher的禮物?For you!」
她搖了搖頭。「No!」
「老師喜歡妳,所以把愛的禮物送給妳。」我抓起她的小手,把巧克力棒塞進去。這時,她才靦腆露出笑容,笑容的後頭,閃著幾乎無法察覺的「Thanks」。
「最近,妳心情不好嗎?老師看妳好像很不開心?」
她依舊搖頭,眼神開始閃爍。「沒有。」
「如果有問題,得告訴老師,好嗎?」我猜測閃爍後頭的故事。
是故事嗎?還是,沒有故事?閃爍的後頭,只是屬於青春期小孩的叛逆,或少年維特小小的哀愁。我們,在那些歲月的夾縫,不也藏著許多秋天都無法染色的悲愁和夢幻。等時間嘩啦嘩啦過了,那為了秋天而撿拾、夾在書頁的楓葉,不知去向,許多豪華和俗氣的物質取而代之。我們的哀愁,也結束的徹底,沒有人注意,也沒有人為之嘆息。
鐘聲響了,下一堂課的學生還在等我。我摸摸她的頭,走了。回頭,她站在原地,對我搖手說再見。
2
我不知道,這樣的事情是否該寫在日記上?
班上的英文老師是否已經開始注意我了?要不,她為何給我巧克力?她會不會把家裡的事情告訴警察,讓爸爸被警察抓去關起來?我不想對不起爸爸,我發誓,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昨天,爸爸和媽媽又吵架,他們比以前吵得更凶、更嚴重。
這樣的情形不是第一次,頻率卻越來越頻繁,彷彿那成了家常便飯,一天不吵架日子就過不下去。起先,我只聽見東西被摔得乒乒砰砰,我心頭一緊,整個人縮在被窩裡,希望這場吵架趕緊過去。爸爸忽然扯喉嚨吼起來,媽媽不甘示弱,也拉開嗓門叫罵。爸爸提起離婚,接著是媽媽的哭聲,斷斷續續。
只要提到離婚,我知道,更可怕的戰爭即將爆發。我想起弟弟還待在另一個房間,他們一定嚇死了。我下了床,開門,弟弟早下了床,一臉惶恐地縮在我房門口。他們臉上掛著淚痕,卻不敢哭出來。一見到我,他們馬上撲到我身上來,全世界只有我能保護他們。
「姊姊。」
「別怕,我在這裡。」
以前,他們小,爸爸和媽媽吵架,他們只會哭,反讓爸爸更加生氣。有一次,弟弟看見爸爸摑了媽媽一巴掌,那畫面嚇得他們放聲大哭,爸爸命令他們不許哭,他們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結果爸爸從客廳衝過來,拿起桌上的遙控器往弟弟的頭砸上去,幸好媽媽反應快,用手臂擋住遙控器,才沒讓弟弟受傷。那次,爸爸好像發瘋了,不但打了媽媽,也打我和弟弟。弟弟似乎嚇壞了,以為我們會死掉。現在,只要爸媽吵架,他們倆人便會安靜下來,躲到我房間來。
「姊姊,我們會不會死掉?」
「不會。」
「真的嗎?」
「嗯!」我該告訴他們實話嗎?未來是生是死,我都不曉得,我該告訴他們什麼?
除了說謊,我別無辦法。
我覺得好心酸──我才十一歲,我也還小,我連自己都不曉得下一刻能不能保護自己,更何況是保護他們?
為了讓他們放心,我趕緊把他們拉近房間。
「姊姊,爸爸等一下會不會打我們?」弟弟邊哭邊問。
「不會,他只是和媽媽吵架而已。」我用面紙擦乾他們臉上的眼淚。看他們這樣,我也想哭了。
「為什麼.....為什麼爸爸要和媽媽吵架呢?」
「我不知道耶──」
我拿出藏在抽屜的小鐵盒。那是爸爸在我九歲時,特地送我的生日禮物。上頭有粉紅色的Hello Kitty和糖果的圖樣。爸爸說那是日本進口的糖果,很貴,要我好好珍惜。
阿嬤說爸爸很愛我,所以才會買那麼貴的糖果送我當生日禮物。我相信,爸爸是很愛我的。以前,他會利用下雨天不用到夜市做生意的時候,帶我們到百貨公司的遊樂場玩。弟弟那時候還小,不能走路,所以,他會給我很多的硬幣,讓我自己找喜歡的遊戲機玩,他和媽媽抱著弟弟,坐在走廊的圓桌上,看著我。有一次,他還開車帶我們到高雄墾丁。
那一年是冬天,高雄好熱,好像要把我們融化了,我們不知道高雄的冬天那麼熱,以為那裡的天氣跟台北一樣寒冷,我們身上還穿上大衣和毛線衣。媽媽找了一家店,為我們買了夏威夷的藍襯衫和短褲。
上頭,有花朵和奇怪的葉子。媽媽還幫我和爸爸買了一頂草帽和一雙涼鞋,她說我們兩人最騷包了,適合這樣的打扮。我想,那是我們最快樂的日子,跟嘴裡含著瑞士薄荷巧克力糖一樣,一點一滴的珍惜著,希望,它不要那麼快溶化。快樂的日子,是不是跟卡通節目一樣,永遠只有短短的三十分鐘?之後,總是無聊煩悶的例行公事││洗澡、寫功課、挨罵、檢查書包、簽聯絡簿、上床睡覺。不過,相同的電視節目可以整天重複,我發現,我們的人生卻不會,那些美好的過去,更不會重複。如果我是上帝,我要給大家一個願望,讓他們過去的快樂,可以重來一次。
「姊姊,我好怕喔。」弟弟抱住我。「姊姊,妳會不會怕?」
「不會。」我不敢說自己也怕,心底,卻不斷發抖,渴望樓下的聲音趕快停止。「來,我們吃餅乾。」樓下的聲音越來越大聲,爸爸又開始摔東西。
我開了門,躡手躡腳走到樓梯口,偷偷往下看。客廳的家具全毀了,電視機、DVD、茶杯、小椅子,連弟弟的玩具槍也壞了。
(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