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是良法美意 恐限制有機農業發展

王大宇(北縣新店/農業研究) |20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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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管理辦法」本月一日起進入有罰則階段,沒有得到有機驗證的產品,若掛上有機認證的字眼,將會被罰鍰。

筆者前一陣子有機會和保健食品的公司執行長談話,執行長說,台灣發展了十幾年的「有機」產業,其實絕大多數的產品「有機」成分非常少,甚至只要產品中有某一種原料是有機的,就在包裝上標示為有機產品,拉高售價。

可是,政府並沒有法令清楚規範什麼產品才能取得有機認證,有機認證應該具備甚麼資格,而且沒有罰鍰,因而不肖業者大賺有機財,雖然搞大了有機市場,但也搞壞了誠信。

因此有了「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管理辦法」,算是對懸宕多年的有機產品管理跨出第一步。不過,遺憾的是,辦法還有不少爭議,特別是忽視台灣農業規模大都偏小,及農產品價格普遍不高的事實,造成執行困難,其中最令人詬病要屬驗證方式不符合台灣農業發展實情,且驗證費用過高,導致小農成本增加,失去市場競爭力。

依農委會版本的規範,農作物栽培需要驗證外,只要加工,不論程度就得再做一次驗證,累積費用十分驚人,舉例來說,原本栽種有機龍眼的農友,若要將栽種的生鮮龍眼烘焙成龍眼乾,就得分別做生鮮龍眼和龍眼乾兩種有機認證,都要繳手續費。

也就是說,除非將生鮮龍眼賣給廠商烘焙,否則自己烘焙直賣給消費者,就等同於加工,必須追加認證,但驗證費用高,農民自行加工根本賺不了錢,法令等於變相要脅農民只能生產生鮮產品,販售給中盤或加工廠。

問題是,台灣生鮮農產品售價普遍不高,中盤或加工廠的收購金額更是少得可憐,如果政府不放寬基本加工給農民做,恐怕有機認證會使農民無錢可賺,反而放棄有機栽種。

農家將產品基礎加工是自古的傳統,政府不該將所有農產加工,都訂出嚴苛的收費標準,只要是傳統農業加工允許的範圍,政府應放寬標準,不然就降低認證費用。

其次,農產加工品的有機認證收費,竟是以產品末端銷售總額為標準,例如農家生產一百包龍眼,每包賣一百元,認證收費是以一萬元計算,而非以扣除必要成本與稅負後的盈餘計算,如此收費根本是懲罰有機農,因為絕大多數的農夫不用繳稅。

此外,收費是按農地的數量,而非按面積或所有人計算。台灣現今的農地少有單獨完整的,大都是分散的小塊農地,以數量而非面積計算認證收費,擁有單一大塊土地的農企業或農工廠,認證費可能較低,有多筆小而分散土地的農民卻增加負擔,有圖利大型農企業或農工廠之虞。

人類數千年來的農業都是有機農業,但因肥料的出現,使得無機農業搶占市場,反過來迫使有機農業的農民,要支付更多成本取得認證,不是很奇怪嗎?如果有農民願意循古法或有機栽種,提供更好更健康的產品給消費者,政府應該獎勵甚至補助,讓更多人投入有機農業,怎麼會訂出像懲罰的管理辦法,限制有機農業發展?

管理辦法表面上追求高品質的有機認證,但實際執行也許會毀掉有機農業,盼望政府能看到現代社會對有機農業的需要,檢討修正,制定真正對消費者與有機農有益的管理辦法。

王大宇(北縣新店/農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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