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要有個故事。寫詩、散文、部落格,也需要有主題。
試想,一生中最值得我們回味的故事是哪一個?最值得我們書寫的主題又是什麼呢?
要讓寫出來的文字讀起來言之有物,「有料」又感人,最好就是擷取我們生命中的美好經驗,以及得自於生活中的體察與自省。
沒錯,如果要讓一生留下美好的回憶,就應該從歲月中去挖掘深刻的感受,學著說自己的故事。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儘管沒有大起大落、曲折離奇,但總有值得講述回味的珍貴部分。
重要的是,藉寫作提供自己的經驗,而不是自戀,自戀是對他人疾苦的冷漠與不聞不問;寫自己的故事,則是記憶與反省。
人很善忘,真正讓我們記得的過往很少,日常生活又很容易隨風消逝,幸好有文字可以書寫,當我們翻開日記或筆記,翻開隨手寫下的一句詩、幾句話,所有的感覺又會湧上心頭,不論是快樂或傷痛,都讓我們覺得人生沒有白過。
就算再平凡的故事裡,都有一個主角,也有許多不平凡的偉大處,即使我們不是演員,依然站在人生舞台上,扮演著自己的劇本和角色。
只不過,現實舞台未必有觀眾佇足欣賞,別人也不見得有閒功夫在意我們歷經過什麼,生活細節有哪些變化。就算他願意在一旁加油打氣,也得你給他機會,我們若不主動跟人接觸分享這些,那麼就算你的經驗再豐富感人,也無緣激起任何心靈的互動共震。
你曾編織一個屬於自己的夢嗎?幻想在生命中寫下一篇可歌可泣的故事?如果沒有,在生活中扮演平凡的角色,盡力寫好一篇平凡的故事,也會得到一份簡單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