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行為原本應該帶給消費者方便,現在似乎轉為不便,而消費者的權益保障,似乎也隨著虛擬化了。
對許多上班族及學生而言,在虛擬通路消費是因能節省時間,比價也方便,但是,最近虛擬購物的消費糾紛不斷,常見的包括購物台客戶資料外流、商品內容誇大不實,或不肖份子利用網路拍賣平台詐騙,甚至有業者因為商品標價錯誤,而拒絕消費者的訂單等。
筆者就深受其害,在網路拍賣蔚為風潮前,我已是某知名拍賣網站的使用者,而且一直有相當程度的使用及依賴,對業者固定收取的費用,也認為是為了保障消費權益的必要收費。
但日前,我使用十多年的帳號,竟被不肖份子竊取及盜用,並竄改內部個人資料後,刊登不實商品,向他人詐騙且得手,我當時發現有異,立即通報拍賣業者,希望他們能盡快處理,免得有更多人受害,我也向警方報案。
目前網路業者已暫停我的帳號所有使用權利,但對單純的使用者來說,網路帳號等同於身分證,帳號停用後,更新眾多資料所帶來的不便及損失,不是重新申請就可彌補,業者單方的決定,讓我覺得無奈,也想起過去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所支付給業者的費用,只能苦笑。
我在親身經歷後,深深體會到,相較於跨國經營的業者,消費者豈止是小蝦米,更只是可有可無的一粒沙。
隨著購物平台多元化,消費者在價錢及通路上有更多樣的選擇,但虛擬通路業者如何「確實地」保障消費者權益,似乎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此外,儘管政府部門已修正「消費者保護法」,透過法規機制及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但從層出不窮的案例看來,法規及相關配套措施仍未臻完備。
希望當眾多的電子商務業者都在搶食大餅時,仍要謹記維護消費者權益,畢竟,沒有人在花錢後,還願意當個被漠視權益的冤大頭。
褚瑞婷(台北市/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