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固然帶給人類生活的方便和好處,但如果未能防範潛在的威脅,那麼科技無異洪水猛獸,電磁輻射的公害,就是當今具代表性的例子。
由於資訊廣大且快速的傳送,國際關於電磁輻射的公害訊息,已深植先知先覺者,尤以社經地位較高的公民,更有危機意識;也由於國際的學術交流、觀光旅行、民間互訪,更對這方面的資訊,大量傳入世界各角落。
台灣近年來在高壓線的架空或地下化(如台電的輸六計畫)和手機基地台快速增加下,屢傳出附近居民健康受害情形,這是確有事實,還是巧合?目前雖尚無確實證據,但造成人心惶惶,有待政府及學者查明真相,不過,在此之前政府還是要防患未然,以立法防制,才能保障國人健康,並可消除。
如今各地民眾對電磁輻射公害的抗爭,乃因無數據判斷,健保局又對敏感區域的衍生傷病類別、數量守口如瓶,所以建議,首先,衛生署應依環境基本法規定,對傳出健康受損地區的居民,進行健康影響評估,從最簡單的社區癌症人數分析做起,尤其與電磁輻射造成的白血病(血癌),以了解相關性;其次,公布各國科學家、公共衛生及公共政策專家及國際癌症研究協會研究,所作的最新電磁輻射健康風險研究報告,以釋民眾疑慮。
此外,公布各先進國家電磁輻射設定敏感區域暴露標準,及預警限定值,供國人了解,並提出高壓電塔、電纜架設與住宅、學校安全距離的最低標準,與住宅、學校內的平均極低頻電磁場強度,應小於多少毫高斯?(目前台灣的標準極寬鬆,日本東京高壓電纜埋地下至少六米深及潛遁式施工;住宅電磁場在一毫高斯以下為標準)。
這些研究報告及數據,均可作為立法防制的標準,如此不但將可消除民眾不理性抗爭,也可與國際同步強化我國資訊人權標準,否則將是民主、法治、人權的倒退。
陳文奎(中縣潭子/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