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豐原訊】一名二十八歲廖姓男子因鼻子過敏,吃了十五年的含類固醇抗過敏藥,竟造成關節骨頭壞死,到醫院開刀換人工髖關節,醫師提醒民眾注意用藥安全,才不會造成遺憾。
從事機械業的廖姓男子因過敏性鼻炎,十五年來服用含類固醇的抗過敏性鼻炎藥,一年前感到左腿痠痛,原本走一天才痛,今年變本加厲,只要走路就痛,他當做一般的筋骨痠痛,到中西醫看診都無效,日前到台中慈濟醫院檢查才發現,他的髖關節出現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需換人工關節。
廖姓男子說,他國中開始常因鼻子過敏整天流鼻水而影響上課,工作後仍無法減輕病情,他常到診所和藥房拿「抗鼻子過敏的藥」,剛開始吃藥後,短期內就能改善,也曾運動改善症狀,不運動又發作,他不知不覺中藥量加重,最高藥量曾一天吃三十顆含類固醇的抗過敏藥。
骨科醫師羅揚斌指出,類固醇藥物會導致關節嚴重傷害,因為類固醇排不出來,屯積在人體內的脂肪細胞,作用在血管上皮,血管供應減少,造成局部組織壞死,破壞骨頭的作用,股骨頭血液供應從遠端往近端供應,血液供應被阻斷,又沒有其他側肢可供應,最終會造成股骨頭缺血性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