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生理、安全、愛、自尊、自我實現是人類基本需求,但近幾年台灣的「安全」需求,已從「最有保障」地區,陷入「奢望」、「無助」的泥沼。
不是危言聳聽,在日常生活中,不但要憂慮「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因為宵小猖獗,出門得擔心遭搶劫、惡少砍人,或被BB彈、吹箭所傷;開車不僅自己得聚精會神,更得提防別人不小心或「蓄意」撞你,在公路上遇到酒駕、軋車、逼車、蛇行、沒有安全距離的突然插入等,都會讓人嚇出一身冷汗,在口念「阿彌陀佛」之餘,也不知下次能否那麼幸運不出狀況。
這些人如此肆無忌憚,我不禁懷疑,國家到底有沒有王法?所以每聽到政府信誓旦旦實施「交通大執法」,我都會「額首稱慶」,卻又憂心有人抵制、反對,導致政策轉向或半途抽手,理由常是「順從民意」,其實卻是「政策反覆」,討少數刁民歡心,因為台灣大多數善良、守法的老百姓,一向慣於沉默。
希望「交通大執法」能是常態,而不是即興或作秀式的大拜拜,政府有關單位該一以貫之,在公正、體恤原則下,從高速公路延伸到一般道路和市區街道,並由特定時段擴大為日常時間,不要讓法律有假期,以培養國民守法習慣,還我流暢的交通及身家性命的安全。
李應命(雲縣斗南/文字工作者)